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需要,结合我校实质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1、接收专业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直博生专业等信息最后以“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为准。
2、申请条件
1.中国公民,拥护中共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诚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革新精神和革新能力,有好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较大;
4.专业成绩出色,外语水平较好,综合评测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其他科研成就,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资格的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需要。
3、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 份 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4、六级、托福、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至少两名所考试报名学科专业范围教授的书面推荐建议;
6.学术科研成就等复印件。
4、详细步骤
1.申请人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完成信息注册。
2.9月2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填报志愿。
3.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审核考试报名志愿,并发出是不是赞同复试的公告,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管理软件”接光复试公告。
4.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根据招生学院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管理软件”,接收确认“待录取”公告。
5、复试与录取工作需要
1.各学院拟定复试录取方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招生学院严格根据复试录取方法组织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可依据推免生申请状况分批组织复试。
3.招生学院依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发送“待录取”公告。
4.拟录起名字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它信息报“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备案。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为0.8万元/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万元/年,按学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中期考核合格后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一般为0.8万元/年,其中学科教学、学科教学、翻译硕士为1万元/年,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学费为8万元/年。
2.我校打造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校生出国交流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规范,设立出色学位论文培育、革新成就奖励、科研基金、革新创业投资项目培育、博士生助研津贴等专项经费,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方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3.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基本学习年限为5|6年,其培养分两个阶段:前两年为第一阶段,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实行;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时间为3|4年,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实行。助研津贴全程根据博士研究生标准实行。
7、其他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填报志愿,并在系统中严格按需要完成复试和录取信息确认,不然将视为舍弃录取资格。
2.申请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原则上本科直博生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因故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博士生有关待遇,已享受的待遇差额相应退还。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不然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讲解,与上级最新发布的有关文件如有不符,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8、咨询、申诉途径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浙江金华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电话:见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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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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